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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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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着蜜和奶的迦南地

2月16日

致丫头(4)

亲爱的丫头:
      原谅我昨天无礼地中断了讲述。我说的是真话,我想的太多,许许多多的人许许多多的事一起涌上心头,我大脑里一片混乱,只有停下笔去躺一会儿才能恢复正常。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那么,昨天真的是到了伤心的地方了。
      第一次听说《在轮下》,是中考结束以后。那年暑假,因为考试结果令人满意,我得以几年来第一实实在在地放松、甚至可以说是放纵了一回,几乎每天都蜷在沙发上看小说。那个夏天,我把《挪威的森林》从头到尾读了三遍。村上春树在小说里提到了《在轮下》,提到了赫尔曼·黑塞。小说里当然还提到了别的书,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魔山》等等,而且《在轮下》似乎对故事情节的推动并没有显著的影响,但我还是牢牢记住了它的名字。从那以后,每次去书店我都会留意,然而却一无所获;新华书店的营业员甚至都没听说过有这样一本书。
      但是,就在我第一次走进学校图书馆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它。就像村上春树描述的那样,书脊退色,薄薄的一本。我从书架上把它抽出,翻开泛黄的书页,一张借阅登记卡从书中滑落到地上,卡上除了书名、作者、出版社、定价以外是一片空白。这张卡片告诉我,我将是我们学校自1982年买进这本《在轮下》以来的第一个借阅者。
      就这样,我借了第一本书,而这本书也是第一次被人借阅。那天晚上回到家,我头一回没写完作业就开始读一本书。在《挪威的森林》里,主人公半夜三点重读《在轮下》,读完的时候刚刚黎明;而我一口气将它读完后看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八点而已。
      对小说的评价,我有一个独特的标准,那就是看主人公的经历是否与我有相似之处,他们的生活中是否能看到我的影子。我曾向许多人提起,《挪威的森林》的主人公,仿佛就是我的化身,始终生活在重重矛盾与无聊之中;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在一个夏天将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通读三遍。而当我第一次认认真真翻开《在轮下》的时候,开头了寥寥数语就让我的心灵震颤不已。我感到,黑塞笔下的汉斯·吉本拉特就是我,而我,就是那个一百多年前德国小镇上的悲剧少年。
      我说过,我所在的班级属于可以令其他家长和学生羡慕得流口水的那种类型——学生无不是从各所初中挑选出的精英,奖学金基本上——说“完全”也未尝不可——是为我们班设置的。校方、社会和父母们统统对这个班寄予可怜的厚望和可笑的信心,某些不负责任的报道甚至把这个班神话成了“本科上线率100%”、“重点大学入学率100%”,似乎我们进的就是大学预科,不必费太大工夫就能直接进入更高一级的学校深造。我在一周之内反反复复地读《在轮下》,越读越悲观,越读越恐惧,越读越绝望。我在给小学同学的信中说,“我似乎被送进了毛尔布隆修道院”。是的,我高一生活的一切,包括没日没夜地上课,考试,再上课,再考试——直到垮掉、灭亡,完完全全是汉斯·吉本拉特在毛尔布隆修道院生活的翻版,我真的害怕我到头来会落得一个他那样的下场:因恐惧而头痛,因头痛而被学校抛弃,因被学校抛弃而被社会、被家庭抛弃,直至将生命终止在漆黑的夜里,终止在冰冷的河水中。
      进入高中以后,每节数学课和物理课对于我来说都不啻于一次煎熬。无论是书上还是黑板上的数字和符号都像天书般难懂。我的数学和物理连续不及格,虽然语文和化学成绩还是让人喜悦的,但周围人的目光使我无论如何都喜悦不起来。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我成了语文课代表,但是,谁都清楚在理科实验班担任语文课代表的苦衷——虽然还有历史、政治、地理,但它们只需应付完高一高二的会考就万事大吉,而语文,却要陪伴每个人完整地度过三年。
最终,我选择了学习文科。而这个选择的前前后后,我曾经同你提起过。那是怎样的痛苦,你应该可以明白。那种感觉,就仿佛是与自己的从前彻底决裂。有个词叫“壮士断腕”,可与我当时的心情比起来,斩断手腕的痛苦根本不值得一提。
      在我刚刚转到文科班的时候,我几乎每天只说十句话,其中有六句跟我妈说(我爸那时在澳大利亚),还有四句是跟我同位说的。我的同位是一个在学校田径队专门练铅球和铁饼的很壮的女生,天生热情。是她主动向我打了招呼:“你好。”
      那是高二下学期开学的那天。妈妈同我一起去学校。自从小学三年级以后,她几乎从未送我上过学,没想到上了高中,若干年前的情景又轮回般地上演;与当年不同的是,妈妈的自行车后座已经再也载不下我了。在路上,我和她都没有说话,遇见了熟人和以前的同学也只是笑笑。在走进校门的时候,一个高一时的同班同学看见了我,很兴奋地向我打招呼,并且向我走来。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同我一起上楼进教室,同时讲讲他过年期间的见闻。我很尴尬,只能对他说,我和妈妈还有些事。他的表情一点都没有变,只是说,好,好,你们忙着,我先走了。看着他背着书包向教学楼走去,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教室,从今以后不再属于我了。
      这是刻骨铭心的回忆,它屡屡在深夜里,在我的梦中重现。有若干次,我从梦中惊醒,眼前是一片漆黑。这是一个睡得很死的城市,十二点之后,马路上空无一人,只有交通信号灯机械地变幻颜色。我清楚我再也睡不着,索性将窗户打开,迎面扑来的是夜晚特有的味道,清爽而又略带潮湿,轻而易举地就将睡意驱赶出那间乱七八糟地摊放着课本、习题、草稿纸和钢笔的八平米小屋。远处传来猫头鹰哀怨的歌声。老人说,听到猫头鹰的鸣叫是个不吉利的兆头,可我对此无动于衷。眼前是漫漫长路,坎坷不平,岔路丛生,不知何时才是尽头;况且是在乌云满天的茫茫深夜,谁都不知道向前移动一米后会是什么结果。我已经没有后路可退。
 
      这就是我的高中生活,基调是哀伤、忧郁。或许中考时连续暴雨的天气已经为它写下了前言,而高考时连续暴雨的天气又为它写下了后记。几年以来,济南似乎已经进入了一个多雨的时期;趵突泉奇迹般地持续喷涌,黄河断流的危机也渐渐从人们心中淡出。但是,我的心也随之阴郁,密布乌云,间或雾霭茫茫,难得透过一丝阳光。白天,我人云亦云地说着人逢盛世泉水复涌之类的违心话,夜里,却总是为这难见天日的生活而嗟叹,任凭泪水浸透枕巾。
或许你会说,这样的遭遇,怎么能比得上失去亲人的悲伤。可是,亲爱的丫头,你可知道,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痛苦。失去了亲人,很难再找到人爱你;而生活在我的处境中,不但不会有人爱,也很难找到爱别人的机会,这是双重的悲痛啊!
      心里好难受……写不下去了。亲亲我,好吗?
永远爱你的        牛牛
2月3日

致丫头(3)

亲爱的丫头:
      还记得考试前你送我的那支有小熊图案的中性笔吗?我现在就是在用它写要说给你听的话。握着它,就像你在我身边。
      今天天气真好,阳光明媚,气温也开始回升了。对面的宿舍楼顶昨天还挂着挺长的冰凌,今天午后已经不见了踪影。有一只白色的野猫刚刚从楼前面的储藏室屋顶经过。它昨天中午经过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下,浑身上下因为不久前下雪的缘故还是湿漉漉的,毛一绺一绺的,今天再看,好像已经干了,也比前几天显得干净一些了。
     
      那天在路边看到一家刚开张不久的KTV,名字很有意思,叫“糖果”,让我想起了以前过年的情景。那时候为了招待客人,家里总会买许许多多的糖,放在一只三层的糖果盒里。每一层的种类都不同,第一层往往是大白兔奶糖,第二层有巧克力什么的,第三层大多数都是很普通的水果糖。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糖,总是盼着过年,因为平常很少有机会吃那么多不同种类的糖果。糖总是在离过年还有一个多星期的时候就买好了,而我总能在大年初一之前把盒子里的糖果吃掉一多半,而且还是专门挑那些比较高级的。于是,爸爸妈妈经常把糖果盒藏到他们认为比较荫蔽的地方,等到来客人的时候才把它拿出来。而我在想吃糖的时候就会把家里的每个角落搜索一遍,搜到以后也并不声张,仅仅是抓一把而已,还要尽量将放糖果的地方恢复原样。就这样藏啊找啊,糖就一天天少了,让我吃完了,年也就过完了。
      现在想想那时的情景,真的是有点可笑——不管是大白兔、巧克力还是普普通通的水果糖,尽管刚吃进嘴的时候感觉不一样,吃得多了也就尝不出什么差别了。万事大概都是这个道理。
 
      说到了KTV,就不能不想起前几天的同学聚会。现在大家都喜欢去KTV聚会,有说有唱,有欢有笑,真是很热闹。可是,我打心底儿就不太能接受这种方式,更何况挤在一间小屋里的是自己的高中同学——高中时代对于我来说,甚至对于那间小屋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轻快的流行歌曲,轰鸣的吉他贝斯,还有一下一下仿佛是敲击我大脑和心脏的鼓声,把忧伤冲淡,营造出一份虚假的欢乐与轻松;可是谁都能尝出其中造作的滋味,   修饰过度,就像人工割出的双眼皮,又像一锅打翻了味精瓶的汤。
      尽管我尽量不去回想,但每当晚上合上双眼,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仍然如潮水般汹涌澎湃地向我袭来。狭小的校园、铺满石英砂的足球场、食堂里滋味恶劣的饭菜、图书馆里几乎从来没有人翻阅的发黄的书页……一个个梦魇,一次次在漆黑的夜里将我粗暴地唤醒;而无休止的考试、漫天飞舞的考卷、充斥着奇特气味的办公室,还有师长期望与失望交织的目光,让我感到恐怖。高考之前某一天的晚自习课间,我站在连接教学楼与办公楼的联廊上,头顶是乌云密布的漆黑的天,身边是毫无顾忌地讨论着某次全市模拟考试成绩与排名的男生女生,我心中激荡着一种冲动:跳下去,只要跳下去,你就不必再为高考发愁担忧,就不用再压抑着心中的欲望和对休息与自由的渴望继续背诵教科书上几万字的内容,你桌上已经堆积得有几尺厚的用过的草稿纸就不会再增加它的高度。
      如你所知,倘若我没能抑制住那冲动,我现在就不会坐在桌前为你写下这些文字。回到家后,我一直试图找回一年半前在同样一张书桌前的感觉,可我知道,那种感觉永远不会再有了。一盏25瓦的台灯,一瓶鸵鸟牌的纯蓝墨水,几本辞典:英汉、汉英、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辞典,还有一沓2004年6月8号以后就从来没有留下任何字迹的草稿纸,一切都如同6月6号那个闷热的不眠之夜。人还是那个人,心却已经不是那颗心。走出考场的那一刻,我哭了。十几年,就是为了这一天。
      我清楚,有许许多多的高中学生比济南的高中学生经历了更多的苦难,但是,我清楚,我并非一个普普通通的济南高中学生;而且,我身边还有一些人,他们也不是。
      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高中的图书馆。说是图书馆,不过是一间相当于两间教室大的屋子,一间有着几十只铁书架的屋子。每周周二到周五的下午,这间屋子都会向全校学生开放。说实话,当年的图书馆并不冷情,甚至还有的老师对手持借书证和图书的出出进进的学生表示不满,认为学校应该限制学生去图书馆的次数——可是,要知道,大家都去借些什么书啊:数学、物理、英语、化学,甚至连政治和历史习题集都被翻得卷了边,折了角,散了页。那些对借书不满的老师,也许是看到了我们——尤其是我——总是在三排文学书架前流连,更可能是看到了我手中拿着的《芙蓉镇》或是《1984》。可是,老师,您要知道,我当初也是为了能借到刚从新华书店进货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和《黄冈启东考典》而费尽了苦心啊!
      高一时的班主任张老师,每次见到我都是感慨万千。他教了许多届理科实验班,教出了几十个清华北大的学生,教出的学生拿到了几十个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甚至金牌,却万万每有想到会教出我这样的学生——从理科实验班转学文科,甚至都不是从理科实验班转到普通理科班。我知道,我的这个举措让学校很难堪,他们从来都是对外宣传说,理科实验班本科上线率百分之百,重点本科率百分之百,每年有百分之多少被保送,剩下的参加高考最差也能上山大……可是,他们能对外说“我们尊重学生的选择,比如,2001届的某某同学,就自主选择了学习文科”吗?不能。也许,对比山师附中若干年来理科实验班教育的辉煌成果,我这个特例简直算不了什么,连被提及的必要都没有吧。
      当我获得了北大自主招生资格并通过了考试的时候,张老师也在为我高兴,他说,学文科照样可以上北大嘛。可是,我分明听出了其中的辛酸。更何况,最终的结果是,我没有去北大,甚至连山大都没有去成。
      命运总是在捉弄人。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晚上,我突然意识到,现在,离我当初挖空心思找糖吃的日子 ,不过几年时间。
 
      高中的时候,每天中午,我都要去学校的餐厅吃饭,然后再在一片寂寞和无聊中熬到下午上课。通常,我会趴在桌上睡觉;有时会做一些乏味的,做也做不出正确答案的练习题;偶尔也看几眼刚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十几年里从未有人翻过的外国小说——赫尔曼·黑塞的《在轮下》,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诸如此类。
      还是要回到关于图书馆的话题上来。直到高中,我才有了人生中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借书证。拿到借书证的那天下午,我兴冲冲地去了办公楼上的图书馆。我并没有像别人那样把目光集中在成堆的参考书和习题集上,而是凭直觉找到了文学书架。从那一天起,我牢牢记住了,凡是编号以I打头的书,都放在文学书架上。就是在那几个架子当中,我找到了传说中的《在轮下》。
      听说过这本书的人不多,读过的人就更少了。但是,倘若要我列举出影响我最大的几本书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列出这几个名字:《挪威的森林》、《欧也妮·格朗台》、《红楼梦》,当然,还有那本《在轮下》。
      今天就说到这里吧。想的东西太多,脑子里乱轰轰的,想清静一下。
永远爱你的        牛牛
2月2日
2月15日

我爱你,再见

金黄的液体沿杯壁缓缓流下,雪白的泡沫如浪花般翻腾,轻微苦涩又略带酸楚的气息弥漫开来。仿佛金发少女一夜之间白头,又像熔化的金银交汇在一起,让所有凡人怦然心动。

“书上说,对最爱的人,不应该祝他‘一路顺风’,而应该默默祈祷他一路上不要出任何事故。”

“这难道是两码事?”

“难道不是吗?”

 

没有课的时候,我在口袋里塞一张月票,乘公交车四处闲逛。有时会来到黄河边,一个人坐在河滩上,盯着东流的河水发呆。在壶口奔泻而下,又在三门峡折了个大弯,流到这座据说是中国最古老城市的黄河,已经不见丝毫汹涌澎湃的气势。它《静静的顿河》一般静静地流淌,像经历了轰轰烈烈一生、如今正向死亡机械地蹒跚的老人。它气数已尽,虽然不时激起小小的漩涡,似乎并不甘心这垂暮的苍凉,努力追忆往昔的辉煌。

这座城市,以及每日踽踽在它腹中的人群,都被那条老人河水所灌溉、所滋润。河水中永远不会缺乏缓慢、闲适又死气沉沉的元素,它们自然而然结晶成一个中国最安全的地方。它就像一头温顺的骆驼,安逸地卧在只能想象欧亚大陆腹地广袤沙漠风光的远方,反刍草料,反刍记忆。

沿河一直向东走,终究会回到我的故乡。整整一百五十年前,我的祖先就是赤脚踏着这河边丛生的衰草,离开祖祖辈辈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的中原大地,低着头向大海的方向迁徙。史书上记载着,那一年,太平军在鄱阳湖口大败湘军,曾文正公险些命丧黄泉,最终落得个投水求生的下场。也是在那一年,黄河在河南兰考铜瓦厢决口,一向安稳得如闺中少女的黄河,转眼间成了人间最恶毒的泼妇。鲁豫两省几成水乡泽国,数十万灾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骨肉相食。人们或向西涌入西安、太原,或往南逃荒到武昌、安庆,或干脆顺着奔腾肆虐的洪水,漫无目的地向济南漂流。

正如历史人物的命运往往在危急关头发生常人始料不及的转折,我至今仍想不通祖先们为什么没有选择在济南这座非常适合草民生存的城市边缘扎下根来,而是直到看见从未见过的大海才停下脚步。

在一个成长了许久,已经进入中年甚至即将迈入暮年的农业社会,土地之于农民,正如湖水之于游鱼。我揣测先人的心思,只能归结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流浪路上的某一天,他们听到一个口音陌生的异乡人说,沿着黄河一直向东,有一个地广人稀的去处,叫沾化,叫富国场,叫利津。

也许就是在那天晚上——无所谓是否春风沉醉,夏风习习,抑或秋风萧瑟、冬风凛冽,祖先在冥冥中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他们收起了刚刚支好的炉灶,摇醒了还在睡梦中的儿女——大概还有人含着泪辞别了前日才认识的异乡姑娘,在独轮小车吱呀呀叫声的陪伴下,沿着哺育了自己却又摧毁了家园的河水,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迈出了永不回头的第一步。

我常想,摩西率领子民去寻找神谕中“流着蜜和奶”的迦南地时,情景莫非正是如此?然而,就在他们满怀欣喜地安下家后,才发现等待自己的并非梦中天堂。喜怒无常的河水挟带着黄土高原细腻的沙土,在将入大海的地方淤积成片片沼泽,不断朝大海深处构建崭新的陆地。土壤贫瘠,又盐又碱,连杂草都不能旺盛地生长,淡黄色的水喝进嘴里能尝出异样的咸与涩。当祖先们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错误的地方时,他们已经无力溯流而上回到出发时的地方,更无力回到埋葬着先人的故乡。有人哭了,甚至有人带着对故乡的怀念和对未来的绝望自尽。老人们因为水土不服而病倒在草棚里,在弥留之际一言不发地望着跪在身边的儿孙,泪光中闪烁的全是故乡的影子……

他们无言地埋葬了故去的亲人,擦干了腮边的泪水。谁都清楚,时光如同把他们带到这个地方的河水,没有倒流的可能。故乡已经被淹没在滚滚波涛下,但生活终究要继续。夜幕降临时,有人用火镰击出一星火花,。它煮熟了这片年轻而陌生的土地上第一餐稀粥,又烧出了第一块将要播下麦种的田地。荒野里的田鼠、狐狸,还有正在苇荡中小憩的野鸭,也许是有生以来头一回见到那在夜风中摇曳着的、带来扑面热浪的火苗。它们惊恐地望着那些肩膀和双腿覆盖着碎布条的两足动物,向荒草更深处跑去。浓烟笼住了凄惶的月亮,如同一场告别祖辈和家乡的燔祭。

就在那天晚上,上帝为这块土地制定了新的主人,同时赋予了他们活下去的权利。

 

丫头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我有一次向她提起故乡。当然,不是那个已经被滔天洪水抹去的小村。

那天的月亮很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每当我看到圆圆的月亮,都会想起上大学以后过的第一个中秋节,孤寂,冷清,伤心。那天也不例外。我对丫头说,祖辈们迁到黄河口的那年中秋,没有月饼吃。这是多么哀伤的事啊。

“那他们是怎么过节的呢?”

“呃……我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带着男人们去还没烧尽的野地里逮野兔子,大家围在一起,煮了一锅野兔汤。”

“啊,就像传说一样……真让人神往啊。如果我现在让你去逮一只野兔子,你会去吗?”

“那当然。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做。”

她不知道,逮野兔子的故事是我的杜撰,就连那年是不是真的没有月饼吃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记得有个叫苏格拉底的希腊老人说过,善意的欺骗有时是必要的。他还列举了若干例子,有医生对病人,战士对敌人。我想,他应该加上:恋人对恋人。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也在欺骗自己,目的只不过是想让自己感觉好过一些。

例如,在就要离开的时候,许多人开始感伤地歌颂校园里的小池塘,还矫情地拿它与朱自清的荷塘作比较。实际情况却很可能是他们从来都不肯在那个池塘边坐两分钟,因为那里的蚊子很可怕;或者当年是打着呵欠学完了这篇课文,因为讲课的老师实在是太乏味了。

在就要走的时候,以及走了以后,没有人不伤感。就像那些在漏雨、潮湿又老鼠横行的旧屋里苦苦守了一辈子的老人,平日里恶毒地咒骂有新房住的人,等到有朝一日自己搬进了新房子,却又时常出没在已经生出荒草的断壁残垣间,目光呆滞地追忆似水流年。

 

许多年后,村子里已经没有在迁居之前的那个故乡生活过的人了。交通的闭塞导致出远门的困难,人们在无可奈何中慢慢习惯了与世隔绝,并且开始爱上了这个荒凉的地方,希望在此终老一生。有越来越多的外乡人陆续来到这里,可是不管来了多少新居民,都像一粒石子丢进茫茫大海。仍然有大片的荒原等待人们去开垦,就像石楠丛生的苏格兰高地,白桦伟岸的西伯利亚,衰草萋萋的拉普拉塔河畔。

 

许多年后,也许这座校园已经被夷为平地。仍然会有人不时回来看看,他们想看的东西,有枯叶怎么也扫不干净的草坪,有绽放着蓝色牵牛花的排球场,有锈迹班班、似乎从来没有刷过油漆的单杠,有当年自己偷偷刻在墙壁上的“我爱某某某”,还有与一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第一次牵手的电影广场。他们用口哨吹着《那些花儿》,想再花一毛钱去打一壶漂浮着水垢的开水,想再跟几个舍友围在窗口品评楼下经过的长发女生。最荒诞的想法,是希望时光回到当初,在月光下勇敢地拉起最心仪的同班女生的手,不结巴地说一声“我喜欢你”。

 

泡沫在杯中渐渐散去,红晕在脸上慢慢浮现。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很难。”

我抬起头。她背后是玻璃窗,银色的月光撒了进来。今天的月亮也是又大又圆,一如那年中秋。

“我记得你的网名是‘moon’。”

“嗯。怎么?”

“没什么。我爱你,再见。”

致丫头(2)

亲爱的丫头: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每个人的故事都比小说精彩,我们与其说是喜欢读小说,不如说是喜欢看一些名叫“作家”的人编造出来的并不高明的故事。
这个想法,很早以前就在我脑海中隐约地形成了,却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被姜文扮演的男人说出了口。而6月11日那天教学楼顶的一番长谈,又使我加深了对它的理解。
      那一天,我第一次听你说起你妈妈的事,第一次听你说起你与你老师之间的一切。尽管这也许不是你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提起这些事,尽管我也不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提起我的北大遭遇和那份深藏于心底七年之久的感情(我想,称之为隐情也许更恰当吧),我们还是不约而同地流了泪。我不知道你的泪是否有一部分是为我的讲述和我的遭遇而流,但是,请你相信,我的泪的确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为你而流的。
      我说过,我常常陷于回忆中不能自拔。《我的野蛮女友》里,女主人公把自己同牵牛做过比较后说,“我是属于过去时代的人而你是属于未来时代的人”。我不能断定你是否属于未来,但是在冥冥之中我意识到我将永远生活在过去。还记得我写过的那篇《烧饼》吗?那本来是一篇高三时为应付“变与不变”的作文题而写成的作业,但我却以从来都未曾有过的认真态度把它写成了足以代表我人生态度的宣言。我想告诉每一个读过这篇文章的人:我不喜欢、乃至厌恶变化。我追求永恒。
      如果在这篇文章中我的态度还没能清楚地表达出来的话,去年“六·一”节那天的英语课上,我在class report中真真切切地向全班五十多个人说出了我发自肺腑的话:
      “I pursue eternity!”
 
      但是我承认,我的记忆力是如此之差,以至于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在我脑海中渐渐模糊,好像一块经过长时间咀嚼的口香糖。非但如此,许许多多的事及事中的当事人被我肆意地排列组合,张冠李戴,仿佛一幅蹩脚的拼贴画,牛头马面被硬生生安置在狮子的躯干上,再搭配上猩猩的四肢,俨然一个四不象;而我却又往往为此自鸣得意,以为又挖掘出了记忆深处的什么宝藏——我长时间无法辨认其真伪,它们日久天长就变成了真的。
      正如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这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我的再创造的回忆成了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时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回味的回忆。
当然,回忆就如同吃苹果,并非总能感到甜美可口。未成熟的酸涩甚至虫蛀的苦楚也是会屡屡遇到的。或许会有一些人,他们的脑海中全是甘美如蜜糖的记忆,但我却感到甜得发腻,难以忍受。人总是要有些痛苦的经历的,那往往是一笔会让人受益终生的宝贵财富,但这样的经历最好是适可而止,不会有人将记忆仓库全部用痛苦堆满。人是为明天而活的,因为记忆里有朝阳、晓露,如果全是地狱般的黑暗,还活着干吗呢?
     
      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我是幸福的,即使回忆的内容本身并不多么使人愉快。正如有的人喜欢吸烟,有的人钟情于长跑,也正如腻收集和欣赏各式各样的橡皮而乐此不疲。倘若这时候手中能再捧上一杯香气扑鼻的热茶,身子又陷在松软的沙发里,我会感到莫大的享受与满足。
      我奇怪地发现,我的几种嗜好,例如静静地回忆,例如读小说,例如写信,几乎都与这个正在不断加速的社会和时代格格不入。相比较互联网、手机的便捷,我更眷恋折叠信纸时的那份从容。一沓洁白光滑的纸,一支灌满了纯蓝墨水的挥洒流畅的钢笔,思念伴随着桌上闹钟秒针走动的哒哒声被书写出来,没有生命的纸因而被赋予了感情,打上了时间的烙印。很少有人能再坐下来,写一封真正意义的信;因为岁月的流逝,许多人甚至已经忘记了小学课本上学到的信封的写法。同样,能静下心来读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好小说的人也越来越少。尽管都是作家编造出来的故事,终究会有三六九等之分,也终究会有一些不入流的东西——奇怪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把被生活侵蚀得剩不下多少了的精力倾注到了这些东西上面。
      与读小说、写长信一样,乐于花许多在旁人眼中宝贵无比的时间在追忆往事上,这种行为无意间就拉开了我与旁人的距离。他们经常会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学生模样的男人,手捧一杯热茶蜷坐在某个角落,或是手里什么也没有,就那样目光呆滞地望着公交车外飞驰而过的大大小小的汽车摩托车。这个人就是我。他们感到难以同我交流,因为从我的眼神看,我的灵魂似乎早已进入了一个他们不知道的世界;我感到我无法同他们交流,因为我的灵魂正在时光的倒流中徜徉,它早已进入了一个他们不知道的世界。
      生活总是很无聊,人们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打发无聊的时光。据说有个英国人记忆力超群,大脑中储存了全套的莎士比亚,全套的狄更斯,当然,还会有拜伦、丁尼生、华兹华斯什么的。每当他百无聊赖的时候,总会两眼盯着自己的鼻尖,旁若无人地阅读起记忆里的小说、剧本或者诗歌来。我十分羡慕这个传说人物,并且渴望自己也能有与他一样的本领——我不奢求我能在无聊的时候阅读记忆里的鲁迅全集或是全唐诗,我只求能让我生命中听过的那些话再次在我脑海中响起,只求能让那些我亲身经历的事件再次在我脑海中上演。
     
      我一直期待着,期待着能同一个乐意与我一起分享我的记忆的人一起,用一种我们都能接受的方式去分享我记忆深处的那些东西。
      有雄才大略的人敢于同别人分享自己的未来,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未来、对自己的雄才大略充满了信心。大公无私、充满博爱之心的人乐于同别人分享自己的现在,因为他们对自己的现在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那么,一个人若是愿意同别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回忆,当然,包括那些细节真实却又往往主人公当事人张冠李戴的回忆,我们又该如何评价他呢?
亲爱的丫头,我希望能时常带你走进我记忆的深处,邂逅那些曾经存在于我生命中的人和事。你或许以为我生性抑郁,甚至会认为我有抑郁症(我也是这样认为的)。那么,根据弗洛伊德的说法,追忆往事是探求病因、重返健康的关键步骤。亲爱的丫头,你愿意帮助我吗?
 
      记得读过一首诗,题目就叫做《回忆》。其中有两句我记得特别清楚:
      “拼合零乱的回忆
        尽管我从未完成一幅拼图。”
      而我想对你说的是:
      “拼合零乱的回忆
         就像我们一起完成的拼图。”
                                                                           永远爱你的        牛牛
                                                                                     2月1日    傍晚
2月14日

致丫头

亲爱的丫头:
        正月初三了。时间过得真慢,原本以为可以用一个假期的时间酿造一壶爱情的醇酒,可是我现在就已是心急如焚,几乎不能等到它启封的那一天。
        昨天晚上在电话里,我请求你给我至少一天的时间用来考虑我们的未来。你问我,真的需要那么长时间吗?我真诚地告诉你,是的,丫头。因为我爱你,我不想伤害你,我不能匆匆给你答复,我要有充足的时间回忆来到长清后的这四个多月,向你表白以来的这半年多,我大学生涯的前八分之三,乃至我已经走过的这将近二十一年。人总是需要理性的,尽管它往往让人心里不痛快,尽管我们自称是情感动物,但谁都不可能感情用事一辈子——那样会伤害自己很深、很深,也会伤害心爱的人很深、很深。
        昨天飘下的雪,今天已经开始消融;同样,我始终期待着昨日在你我心中结成的疙瘩也能在今日缓缓解开。上午翻看着这些天来写下的东西,我感到十分不满意。那不像是我写的,却像是一个蹩脚的游吟诗人写下的歌颂爱情赞美恋人的诗句。我要写的不是那些话。我要写的,是我心理真正想说的;我要向你展示的,是一个真正的自我。你屡屡埋怨我不肯向你阐明心迹、吐露心声,那么,这只薄薄的笔记本就是一架能让你真正看清我的显微镜,一只只属于你的有魔力的水晶球。
        亲爱的丫头,我已经很久没有坐下来,写一点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了。当然,信不能纳入这个范围,但它终究受篇幅、格式乃至时间……的限制。可是,这个本子里写的,随兴所至,随心所欲,完完全全是自由的产物。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你就仿佛是在我面前,坐在我对面。你手中仿佛也同我一样,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杯口的泡沫还清晰可见。我们就好像一对陶醉在冬日午后温暖阳光里的小猫,静静地看着时间之河的流淌,等候属于我们的那个春天来到。我向你述说童年的故事、近来的行踪、每天的见闻、因某人某事生发出的感想,当然,还有对你无尽的爱意与思念。而你,就那样安静地听着,微微地笑着,不时眨动眼睛。
        日子一天天过去,但愿随之而去的,是彼此之间的怀疑、不满和难以理解、难以沟通。
        我希望,在我讲完故事的时候,那壶爱的醇酒刚刚酿成。我会用你圣诞节送我的玻璃杯将它斟满。我们互相注视对方,甜美而幸福地将它饮尽。
                                                                                                                                                                                                                        永远爱你的        牛牛
                                                                                                                                                                         一月三十一日傍晚
2月8日

一节“文学概论”课的笔记

         有好多人问我中文系平常都学些什么,还有许多人对我们这个专业有偏见和误解。现在我把我大一下学期一节“文学概论”课的笔记贴出来,大家看了以后就多少有点了解了。讲课人是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周波教授,讲课地点是山东师大北校区一号教学楼1101教室,讲课时间我忘了。

 

第三章    文学活动

第1节             文学活动是人类活动的特殊形态

  人的生活活动的特性与美学意义

人的生活活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活动

第一,人的生活活动作为劳动,体现为人和自然的双向交换过程。一方面,人通过劳动征服、改造自然,另一方面,人在劳动中使自己得到改造和提升,并使人能够摆脱单纯的物质欲求,用诗意、情感的方式去感受生活。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过这样一段话: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在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在这段话里,马克思指出了人与动物活动的根本区别。动物有百分之五六十的时间用于觅食、进食,但人则不同。人用卡西尔的话来说就是“符号化的动物”,人发明了符号。文字就是一种符号,正因为发明了文字,我们才能创造文学作品,进行符号的生产。

第二,人的活动具有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特点,体现为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总是按照一定的目的从事活动,并能够遵循一定规律去实现这一目的。人在这种活动中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建造,能达到艺术创造的自由境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蜘蛛的活动与职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在头脑中把它形成了。”这句话说明了人的建造与动物的建造不同的地方:动物的建造是本能的建造,人的建造是有目的的。马克思还在手稿中说过:“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建造。”

第三,人的活动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在活动过程中,人所具有的独特创造能力得以充分体现,人的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得到肯定。并且人所特有的审美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在现实的审美和艺术活动中得到确证。        

马克思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说法。高科技的产品就是人的创造力这种只有人具有的能力(本质力量)在对象上的体现;当作家创作出一部作品,他的创造力也在对象中得到了体现。黑格尔在《美学》中讲过一个有趣的生活细节:一个小孩偶然发现石片击打在水面上时会弹起跳跃并激起漂亮的花纹,使他非常迷恋,于是就反复的抛掷石片。小孩对打水漂之所以能够产生兴趣,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能够在对象(水面)中制造出如此的奇迹,于是充满了自信。艺术家在创作完成后感到愉悦,也是因为自己的创造力得到了体现。故马克思曾经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 因为,在这种情况中,“音乐对他说来不是对象”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文学活动在人的生活中的位置

人的活动可以划分为物质实践活动和精神活动两大类别。

物质实践活动是直接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活动。精神活动指人的意识领域的活动,用于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人的精神活动包括政治、宗教、科学、文学、艺术活动等。文学活动属于精神活动的范畴。

美国人文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把人的需要分为初级需要和高级需要。初级需要就是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物质要求的,如吃穿等。高级需要就是精神的活动。如人有希望别人尊重的愿望,希望与他人和睦相处,以及审美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等。高级需要是在初级需要满足之后才出现的,而且不断增加,不会满足。

马克思曾经把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即人的精神活动分为四种:一是以理论的方式,例如哲学或科学活动等;第二种是以宗教的方式掌握世界的方式,如宗教和巫术活动;第三种是以实践-精神方式掌握世界,如道德意识和伦理观念性活动等;第四种是以艺术的方式,如文学艺术活动等。总之,文学活动是人类掌握世界的特有方式之一,是一种审美的精神活动。

 

第二节    文学活动的构成

. 从不同视角看待文学活动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艾布拉姆斯提出了文学活动的构成要素,从四种不同的视角可以看出文学与世界、作品、读者形成的关系。

1.作品与世界:文学的反映活动

这个视角侧重指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把文学活动看作是对世界的模仿或再现,从世界的视角来说明文学活动的产生、发展以及文学的价值、作用等。

如果从这种视角出发,可以看出文学是对社会生活和世界的反映,所以西方的“摹仿说”就侧重文学与生活世界的关系;中国的“政治教化说”也是侧重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2.作品与作家:文学的表现活动

侧重于文学作品与作家的关系,把文学活动看作以作家为中心的活动过程,以此来说明文学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作用等。

这里涉及到作家怎样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所以称为“文学的表现活动”。中国古代所谓的“诗言志”“诗言情”(言志言情说),就是说诗歌是用来表达诗人的志向的抒发诗人的感情的,以及西方的“表现说”,都是说明作家与作品的关系的。

3.作品与读者:文学的再创造活动

侧重文学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把文学活动看作读者的接受活动,认为作品的价值、意义、作用等需要通过读者来最终实现。“接受美学”基本上就使用这样一种视角。

艾布拉姆斯所说的四个要素:世界、作品、作家、读者以及它们构成的三个环节,形成了整个文学活动过程。我们需要注意,“文学活动”与我们平常说的“文学”、“文学创作”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文学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它扩大了创作的范围,四者缺一不可。

. 对文学活动进行整体关照

文学活动由四种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过程,不应把它们割裂开来,而应对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统一起来进行审美关照,全面把握其产生、发展、性质、特征、价值和作用。

 

第三节    文学活动的发生与发展

. 文学活动的原始发生

A . 关于文学活动发生的几种说法

  a.巫术说(魔法说)

从巫术观点来解释文学活动的发生,认为文学活动最早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的巫术仪式。此学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人类文化学家弗雷泽、哈里逊等。

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以大量的例证说明了原始巫术的原理和特征以及对原始艺术的影响。他指出原始巫术赖以建立的两个原则: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同类相生”指同类的事物必然互相影响。这个原则称为“相似律”,由此产生的法术称为“模拟巫术”。另一种认为物体中断后仍能继续产生相互作用。例如人的牙齿毛发等,在原始部落里是不能随意遗失的。这一原则称为“接触律”,由此产生的巫术称为“接触巫术”。“接触巫术”和“模拟巫术”都可称为“交感巫术”。弗雷泽在《金枝》里写了大量的原始巫术的例子。例如在婆罗洲达雅克亚人那里,当妇女难产的时候,就会找一个男巫躺在产房外面,肚子上放一块大石板,配合产妇呼叫;并将石板不停地往下推,模仿产妇的动作,直到婴儿生产下来。这是一种典型的“模拟巫术”。另外,在黄金海岸讲契维语的民族中,当男人们出征以后,妇女会将脸涂成白色,身背真刀真枪跑来跑去,像砍敌人的脑袋一样用刀砍一种像甜瓜一样的水果。英属哥伦比亚的汤普森印第安人,每当男人们上了战场,女人们就会不停地跳舞,并且挥舞手中的大刀长矛,表演刺杀敌人的哑剧。这些近似于游戏的行为已经接近于舞蹈了,这些巫术活动最终变成了一种艺术活动。中国古代的巫术活动也很发达。“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与原始艺术有很大关系。

与“巫术说”相近的还有“宗教说”。

“宗教说”就是从宗教学的角度解释文学活动的发生,认为文学活动起源于人们的宗教活动。代表人物有德国的批评家赫尔德尔及美学家格罗塞等。

宗教与巫术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宗教和巫术都相信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能够改变现实,影响人的生活。但巫术产生于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原始人认为自然界是按不变的秩序演进的,人只要掌握了事物演变的奥秘,通过施行法术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控制自然。而宗教产生较晚,认为自然界为某种超自然力即“神”所主宰,人必须向神祈祷、祈求,使之感化,才能改变现实,达到人们所欲求的效果。前者是对自然积极施加影响,后者是消极地向超自然力祈求。

宗教同巫术一样,对文学艺术,尤其是西方的文学艺术产生的非常大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圣经》,就没有西方的文学艺术。

烧饼

      在那片老屋被拆掉前的最后一个下午,我又从狭窄的胡同穿过。冬日的阳光依旧和煦,只是没有了斜阳里打瞌睡的老人和猫。空中飘荡着一个白花花的的东西,那是一只塑料袋,它取代了原本应属于风筝的位置。身边的小铺里,烧饼刚刚出炉,神色倦怠的小个子师傅把它们一个个扔进炉边的竹筐。我掏出钱,向他笑笑,他也向我笑笑。他知道我的意思,九毛钱,三个烧饼,那是我们十年来形成的默契。先前是六毛,然后是七毛五,再到今天的九毛,烧饼的价钱在变,不变的只是烧饼的大小和数量。十年前,他惊异的是我的饭量,因为三个烧饼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未免太多;十年后,他惊异的仍然是我的饭量,因为三个烧饼对于一个青年来说未免太少。他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的东西会变,有的东西不变。
      他把三个烧饼递给我,不,是四个。我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他身后被烟熏得乌黑的墙上有一个刺眼的白漆“拆”字。我分明看出他的眼睛比平日晶莹了许多。我想,那是因为他看到了我身后那户人家墙壁上刺眼的“拆”字。
      “最后一炉了。”他突然开口,突然得让我惶恐起来。上一次听他说话是什么时候?两年前?三年前?我意识到我把他当作哑巴已经有些许年头了。感到惶恐,是因为我亵渎了一个实际上正常的人。我想,我是该说些什么。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时候还早,一炉烧饼怎么够呢?”说罢,我立即后悔了,后悔自己居然会说出如此愚蠢的话来!他不是瞎子,难道会看不出胡同里的老人和猫都已经不见了吗?
      不会再有老人来这里买走热气腾腾的烧饼,正如不会再有野猫来这烧饼炉旁熬过漫长的冬日。
      我不敢再多说话,甚至不敢再在烧饼铺前多呆哪怕一秒钟。我抓起烧饼,像躲避瘟疫一样逃走,逃得远远的,逃向胡同尽头的拐角,逃进另外一条胡同。周围静得可怕,像火星,像地球刚刚被创造出来。但我再也不必害怕会看到烧饼铺。如果我不走回头路,几个小时之后,它自然会在这地球上消失。我知道,向前走,向右拐,就到家了。那是一片新建的,有着洛可可式恶俗装饰的居民楼。它们的颜色与这座城市铅灰的天空十分协调,是这座城市庞大躯体的最佳点缀。
      我突然意识到我手里还拿着四个烧饼。我捧起它们,一股淡淡的芝麻香气散开,飘荡在空中。我下意识地看看天,那只塑料袋飘向高处,飘向远方。很久以前,我们没钱买风筝,没钱买气球,就会去烧饼铺,问小个子师傅要一只塑料袋,吹足气,扎好口,抛向天空,从这条胡同奔向那条胡同。他会看着我们,笑,向我们一样开心。他没有老婆,似乎连亲戚都没有——他从不回故乡过年……刚出炉的烧饼在我的会议中渐渐冷却,变成了冰冷且坚硬的面团。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味同嚼蜡啊。口中的面团被吐到肮脏的水泥地上,它被咀嚼得丑陋不堪的身体立即沾满了灰土,又被一脚踢开。我把四个烧饼——三个完整,一个咬了一口——扔进空荡荡的垃圾箱。这意味着,我们之间的合作,默契,十年来的一切,就这样走到了不无悲剧意味的尽头。
      只有这样,我的心才会好受些。
      这天晚上,我听到不远处推土机的轰鸣,还有一阵阵砖墙倒塌的声音。那是幼年的我最怕听到的声音,是我垒起的小房子被大孩子们踢倒的声音,是宣告一个人彻底绝望的声音。大地仿佛是在战栗,我像在母亲子宫中的婴儿一样,蜷缩在窄小的床上,抑制不住身体的颤抖。我彻夜不眠,辗转反侧于这座很难在晴朗的夜晚找到北斗星的工业城市中,在这片被称作“泉城”的干涸的土地上期待黎明的到来。到那时,当我打开窗户,会看到一片崭新的废墟。也只有到那时,我才算真正来到人世。